(本文初稿写于2018年)
声音投票是加拿大议会中对动议的一种投票形式。当一个动议的表决可能出现一边倒时,声音投票是最简单,最快速的投票方式。
当采用声音投票时,议会的议长先让支持方喊支持,然后让反对方喊反对。议长根据所听到的双方声音大小的比较做出判断。
声音投票是一种无记名投票,但不算做匿名投票。当支持和反对方相当时,或者一方人数略多,但嗓音不够响亮时,这种投票方式并不能准备反映投票人的意愿。
声音投票可以被议员要求取消而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当一个议员起立要求对动议采用记名投票时,必须有其他至少5位议员起立附议。这样,议长就必须重新开始记名投票程序。2017年非常有争议的M-103动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改为记名投票的。这样,我们才能知道究竟是哪些议员支持或者反对了这样一个动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