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020年禁枪令的法理瑕疵

2020年5月1 日,一项行政令(OIC)开始生效,这就是加拿大2020年新的禁枪令。在这项新的行政令中,大约1500种型号(含变种)的“军用级别”枪支以及弹药按照攻击性武器类别被禁止拥有。这些武器包括了突击步枪,卡宾枪,大口径武器,部分散弹枪和手枪。按照加拿大总理所说,“这些武器的目的只有一个:在很短的时间里杀伤更多的人。”

对这项禁枪令民间反应不一。民调机构Ipsos为Global News专门做了一次调查,得出结论大多数加拿大人支持禁枪令的理由。然而民间不乏军迷和武器发烧友,而且这些武器原先允许被持枪证所有人合法购买和拥有。民间拥有这些种类的武器并不在少数。尤其是当得知自己已经收藏多年的枪支和用于打猎的散弹枪也在被禁之列,民间合法枪主和枪支组织的愤怒也非常强烈。

拥枪和禁枪一直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加拿大的城堡法已经被废除,所以火器的合法防卫功能几乎为零。枪支的作用主要是打靶,打猎,射击运动,以及收藏等。合法的枪支受到非常严格的规管,包括购买,保存,销售,运输等。下面是TheGunBlog.ca 2020年8月提供的加拿大合法枪支与拥枪者的数据。

2,216,509RCMP枪证持有人(2019.12.31)
300,000枪证持有人至少有一把合法手枪
75,634登记在册的AR-15突击步枪(2019.8.14)
2,400联邦注册的枪店
3,000每天合法枪支买卖(1/3新,2/3旧)
13%加拿大男性持有枪证
13%加拿大女性枪证持有人百分比
0合法拥枪者中的枪支暴力犯罪

而在另一方面,非法枪支确是不断上升的枪击案件的一个无法否认的因素。目前对于非法枪支的研究还停留在90年代中期。根据加拿大司法部援引的调查,加拿大的非法枪支主要来源于:走私,非法制造,和从盗窃等其他犯罪活动所得。根据安省多伦多和温莎警方的报告,大量非法枪支来源于美国。司法部援引的另一项针对多伦多的调查揭示,凶杀案中52%涉及了非法枪支,而在警察行动中被截获的枪支中,68%为非法枪支。

不论我们的观点是拥枪还是禁枪,这次联邦政府的禁枪令按照立法的原则,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2020年禁枪令以行政令的方式发出。这项行政令绕过了议会这个立法机关把行政当局的执政思路加入到加拿大刑法当中,没有经过众议院的审议和辩论,没有经过参议院的批准,违背了立法过程中的民主原则。

第二:新的禁枪令有追溯权,而不是遵循祖父法则。民间有很多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枪支和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枪支。枪支的拥有权遵循了祖父法则,即已经拥有的遵循过去的条例,新法生效后购买的适用新法律。而这次则明确说明即使原来的合法枪支也要遵守新的禁枪令。RCMP已经去信通知枪支的拥有人他们拥有的原先属于限制类的武器现在已经归入被禁止的类别,他们的登记证书已经失效。RCMP解释说,登记证书的失效并不是根据火器法(Firearms Act)所作的决定,而是因为刑法(Criminal Code)的变更。

第三:禁枪的依据不足。这次禁枪的直接触发因素是2020年4月18,19两天发生在Nova Scotia 16个不同地点,造成22死(包括凶手本人和一名女性RCMP警官)3伤的枪击和纵火案。这是加拿大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案件。凶手使用了几把半自动手枪和两把半自动步枪。这些步枪型号被列入了这次禁枪名单。但是,凶手并没持枪证,他的武器属于非法获得。如果禁枪的目的是防止类似的严重枪击案件,那么政府应当立法打击非法武器走私、运输、与交易,打击非法持有武器。可是,联邦政府的禁枪令没有任何内容涉及到对非法持枪的管控以及打击枪支黑市,禁枪令针对的目标却是合法持枪人,合法获得、持有,并在政府登记的枪支。

禁枪令体现的问题,不仅是枪主权利的问题,还涉及了私人财产权保护,法律追溯性,政府行政令的时效性,对政府权力的约束等诸多问题。政府的禁枪令应该以提案的形式送交议会辩论从而进入立法程序,由所有的国会议员表决是否实施。而以行政令(OIC)代替法律的做法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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